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焘)近日,信用中国(山西)披露,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被罚3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山西))
据披露,承包单位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人的《安全培训试题》部分试题未填写但判定正确,被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该公司近日被精河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32157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金龙。
股权穿透显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而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00%持有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股份。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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